“不用供暖也要缴费”这在中国北方很多城市家庭为不解的政策,随着这几年房地产的迅猛发展,很多小区的入住率非常低,空置房出现的越来越多,并呈现逐年上升的趋势。而这些现象的出现,使业主的供热成本不断上涨,暖气报停费一直是人们关注的焦点。
供热公司人员分析报停收取基本热费存在的合理性。通常所说的“采暖费”所包含的不仅仅是进入用户房间里的热能费一项费用,还包括燃料费、水电费、固定资产折旧费、人工费、供热系统维护费及其他费用。其中,有些费用是固定不变的,无论住户是否用热都会产生,停供就使这部分成本白白消耗了,所以供热单位需要在住户停供时收这部分费用。
而市民在申请报停业务时,认为基本热费是市热力公司自行制定的,没有任何依据。因此,暖气报停费的收取与否,众说纷纭,一直没定论。
暖气片大品牌鲁本斯获悉,2014年3月28日召开的山东省政府新闻发布会公布如下规定:采暖室温从低16度提高到18度,饱受诟病的暖气报停费也将被禁收等多项供暖方针。具体如下:
依据2014年9月1日起施行的《山东省供热条例》,山东省要求供热公司确保采暖供热期内用户卧室、起居室的温度不低于18度。因供热公司原因致使室内温度不合格的,应当减收取暖费。关于饱受诟病的暖气报停费,山东省提出,用户要求暂停或者恢复供暖的,供热企业不得收取任何费用。此外,山东省还提出,供热企业向终用户收取供热费。非供热企业经营的换热站,将全部收回。